秋冬季森林火险等级或持续高位!清远即将进入特别防护期→

清远日报  2026-09-19 19:53

9月18日,清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2026年秋冬季全市森林火险形势分析会商会议。经会议分析研判,今年秋冬季全市降雨量较往年总体持平,但时空分布不均,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再结合今年冷空气活动趋频繁和风干物燥等因素,可能会造成森林火险等级持续高位运行。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清远的森林特别防护期。防护期内,全市林区旅游、农事秋收、民俗用火、违规烧杂等野外活动增加,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防风险、保安全任务艰巨。清远进入特别防护期后,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烧蜂、熏蛇鼠;禁止烧山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果园草等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经当地政府批准,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记者了解到,今年特别防护期内,全市将紧紧围绕“防、救、查”全链条发力,坚持高位推动压实责任、科技赋能智慧监测、疏堵结合严控火源、多维宣传筑牢防线、实战实训提升能力,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做好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反应,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全市各地公安部门和综合执法大队将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擅自在林区野外生火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和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据悉,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的森林特别防护期,全市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实现了热点和火情火灾数量“双下降”,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目前,全市各地已基本构建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防控格局,完善联防联控和基层治理机制,整合了林火卫星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和护林员巡护等资源,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预警网络。


记者:何帆

编辑:李志芳

校对:邓薇

编审:谭清梅

编委:曾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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