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城区启动警用车载移动交通
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启动警用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建立“动态抓拍、精准录入”的执法新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清城区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6年5月18日零时起,正式启用警用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警用汽车、警用摩托车)对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二、抓拍范围
清城区行政区域的所有道路。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上述设备用于抓拍以下类型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10日
来源:平安清城
编辑:韦其安
校对:郭然天
编审:李诚
编委: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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