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这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清远交警  2026-03-31 08:57

安全从 “头” 开始,守护从盔做起

清远交警对电动自行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零容忍

严曝光、常警示

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遵规守法,安全骑行

曝光台

违法车辆:清远6234**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5日12时19分

违法地点: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与太和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车辆:清远6410**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5日11时53分

违法地点: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与太和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车辆:清远A002**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5日15时56分

违法地点: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与太和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车辆:清远A236**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5日10时58分

违法地点: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与太和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车辆:清远B343**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5日

违法地点: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与太和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车辆:清远C044**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6日15时42分

违法地点: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与太和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骑车戴头盔

保的是自己的命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发生交通事故时,不戴头盔的致命伤是戴头盔的1.5倍,可见安全头盔有大用:

● 吸收碰撞能量,减轻撞击力;

● 防止尖锐物体直接刺穿头部。

对于骑乘人来说,头盔是遇到危险时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不正确佩戴头盔,一旦发生事故,易造成受伤、死亡的惨痛后果。

交警提醒全骑行,从“头”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自2026年3月13日起

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

将依法予以处罚

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务必戴好安全头盔!


来源:清远交警

编辑:肖阳

编审:周东辉

校对:康乐

编委:卓小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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