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韶赣高速收到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某、任某利用非法手段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数额较大,均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至此
历时一年多的跨省联动打逃案件
终于成功结案
2024年9月,韶赣高速稽核人员在日常数据筛查中,发现悬挂鲁V、苏A两辆货车存在“货车客标”逃费行为。
△比对车辆信息。图源:韶赣高速
经核查,两辆车累计逃费24车次,造成24张通行卡流失。其中鲁V货车从2024年1月至9月期间,多次来回山东、安徽、湖南等地,逃缴通行费达近万元。
针对相关车辆的逃费行为,韶赣高速主动与司机对接,要求其补缴通行费。在多次沟通无果后,2025年5月,韶赣高速就两车偷逃通行费的违法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报案。
△还原车辆行驶轨迹。图源:韶赣高速
报案后,韶赣高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收集资料及调查取证工作,协助核查车辆轨迹、核算逃费金额、证据固定等,为案件侦办提供支持。
最终,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故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法院依法判处李某、任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二人还需依法归还偷逃通行费。
通过非法手段偷逃高速通行费
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涉事司机不仅要补缴相应偷逃费用
更要面临法律制裁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车主
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广东交通集团、韶赣高速
编辑:杜燕
校对:康乐
编审:谭清梅
编委:徐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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