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6年2月1日《清远市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条例》实施之后,清远鸡产业发展也将迎来法治保障新篇章。记者近日获悉,《清远市促进清远鸡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会拟于9月上旬召开。《条例(草案)》聚焦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品牌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等,为清远鸡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清远鸡属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清远标志性农业名片,2025年全市出栏量达1.61亿只,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37.43亿元。随着规模持续壮大,清远鸡产业也长期面临种质资源保护不足、标准化养殖水平参差不齐、品牌冒用侵权多发、产业链协同度不高等现实难题。《条例(草案)》针对这些痛点作出制度设计,明确清远鸡产业发展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品牌引领、标准规范、产业融合的原则,构建产业共同体。
种源是清远鸡产业的根基。《条例(草案)》提出,建立活体保种和遗传物质保存相结合的保种制度,健全保种场和基因库相结合的种源保护体系,完善祖代、父母代、商品代三级良种繁育体系,开展提纯复壮工作,加强品种选育和现代生物基因技术育种研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建立种鸡场认定制度,依法认定种鸡场并向社会公布。
对于市场上假冒 “清远鸡” 乱象,《条例(草案)》将品牌保护和溯源管理作为重点,要求统一使用清远鸡溯源专用标识,实行统一标识、分级编码、数量管控,实现清远鸡鲜来源地、品种、养殖、加工等过程可追溯管理。清远鸡及其产品包装销售的,应当在包装显著位置加贴地理产品专用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清远鸡溯源专用标识。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的,还应当在产品介绍页面显著位置予以明示。伪造、擅自制造、转让、借用专用标识等行为明确禁止,配套处罚机制将为打击侵权假冒提供执法依据。
《条例(草案)》从精深加工、市场拓展等多维度为产业发展注入动能。一方面鼓励支持生产经营者开发以清远鸡为原料的鲜肉制品、预制菜品等,优化产品结构,拓展消费人群,扩大销售区域;另一方面支持清远鸡产业与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研学教育、科普互动、餐饮康养等多产业深度融合,拓展新业态、新场景。
在要素保障上,《条例(草案)》提出,市政府依法设立清远鸡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扶持技术创新、品牌保护等;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产业的信贷产品,鼓励开发地方特色政策性保险;统筹安排养殖、生产用地;支持符合条件的清远鸡企业上市。
《条例(草案)》还提到,清远鸡之外其他家禽的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可参照适用有关规定。
相关链接:
《清远市促进清远鸡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2日,公众可将意见或建议填入《修改意见汇总表》。
申请作为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在2026年8月20日17时前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截止时间以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相关表格需在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下载。
1.信函请寄: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3号清远市农业农村局911室
2.电子邮箱:xmk911@126.com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3377500)
记者:陶奇
编辑:陈维新
校对:郭然天
主编:曾智丽
编审:谭清梅
编委:杨琴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