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一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罚!正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地址→

清城发布 2026-08-03 12:24

近日,清城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横荷街道巡查时,当场查获一起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当事人石某驾驶轻型仓栅式货车,将约0.3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倾倒在某村竹林空地上。经查,石某受雇于清远某搬运服务公司,该公司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且随意倾倒,已构成违法,将面临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执法现场。

执法现场。

违反法规,后果严重!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的规定。依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运输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该公司的行为还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合规处置建筑垃圾?

一、如果您自行处理装修垃圾,请做到以下三点:

  • 提前告知:装修前将装修时间、地点、规模等信息告知物业服务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

  • 分类投放:将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垃圾投放至指定地点,不得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暂存、收运。

  • 委托清运:必须委托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

二、如果您不自行处理,按以下情形办理:

  • 实行物业管理的:按照物业服务人指定的暂存点临时堆放,由物业服务人统一委托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清运;

  •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按照村(居)民委员会指定的暂存点临时堆放,由村(居)民委员会统一委托或自行委托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清运。

特别提醒:正规处置场所查询

目前清城区已有多处正规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请就近选择,合规处置:

1.洲心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洲心街道环城东北路与清佛公路交界东北侧。

2.东城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东城街道附城大道南侧黄泥塘地块。

3.石角镇临时消纳场:石角镇G240(广州北路)华清循环经济园西南侧。

4.横荷建筑垃圾中转站:新城西F24北至清三公路旁地块。

5.源潭镇建筑垃圾中转站:源潭镇台前村委会大江布村。

6.飞来峡镇建筑垃圾中转站:飞来峡镇高田社区S377省道西侧地块。

7.凤城建筑垃圾智能收集箱:凤城街道御景湖畔、天福花园小区旁边。

清城区建筑固废处置中心。

清城区建筑固废处置中心。

建筑垃圾绝非“一倒了之”的小事。长期日晒雨淋后,其中的有害物质会通过渗滤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乱堆乱放的渣土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给行人和车辆带来隐患。

整洁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如发现偷倒建筑垃圾行为

请立即拨打3330906

或12345热线举报

让我们携手共建靓丽家园


来源: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清城发布

编辑:叶志国 曾智丽

校对:肖阳

编审:李诚

编委:樊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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