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2027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市民可围绕四方面提建议 征集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清远日报  2026-06-11 09:50

6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7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广泛收集市民群众的立法建议,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使地方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

根据公告,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社会组织以及市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建议项目应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四个方面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包括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主要内容等,可附法规建议稿文本,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

自2015年9月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工作,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14件实体性地方法规,修正了《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清远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计划,今年安排《清远市促进清远鸡产业发展条例》《清远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清远市养犬管理条例》3项作为初次审议项目,继续审议《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将《清远市燃气管理条例》列为预备项目。此外,《清远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记者:许甜

编辑:韦其安

校对:洪会强

主编:尹倩影

编审:李诚

编委:蔡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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