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飞行活动管理的提示
为确保“瑶山开唱庆丰年,欢歌七夕传情意”——2026连南瑶族自治县“七月七”开唱文化节、2026年爱·丰收—瑶城开唱音乐节的安全顺利举行,保障活动现场的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瑶山开唱庆丰年,欢歌七夕传情意”——2026连南瑶族自治县“七月七”开唱文化节、2026年爱·丰收—瑶城开唱音乐节期间,对管控区域内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禁飞时间
1、2026年8月15日13:30-21:00。
2、2026年8月16日-19日每晚16:30-21:30。
二、禁飞区域
1、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新寨村委会及周边。
2、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三江源龙腹陂至牛水路桥全河段及周边。
如图所示:
1、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新寨村委会及周边
2、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三江源龙腹陂至牛水路桥全河段及周边
三、禁飞事项
管制区域内,禁止一切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飞艇、滑翔伞、动力伞、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器(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经批准用于“瑶山开唱庆丰年,欢歌七夕传情意”——2026连南瑶族自治县“七月七”开唱文化节、2026年爱·丰收—瑶城开唱音乐节的,不受本提示限制。
四、违规处罚
对违反临时空中管制规定、危害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违反公安行政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提示。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8月14日
来源:平安连南
编辑:莫莉娜
责编:丘志高
编审:黄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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