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广大人民群众、机动车驾驶人、各行各业朋友们: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是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的重要基础。当前,连南乡镇往返城区、中心城镇集市路口及学校周边仍存在私家车私揽客源、无证拼车、低价黑车载客等非法营运行为。此类行为隐蔽性强、风险极高、隐患极大,严重扰乱连南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害群众出行安全。为进一步普及法律法规、明晰安全风险、净化运输环境、杜绝事故隐患,县交通运输局特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非法营运的定义
非法营运(俗称 “黑车”),是指未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车辆无营运资质,以营利为目的有偿载客的违法行为。
常见非法营运情形包括:
1.普通私家车、SUV、面包车,未经许可私自拉客收费、拼客收费;
2.无正规手续网约车、无证顺风车长期经营性载客;
3.超员揽客、议价载客、路边临时揽客收费等经营性运输行为。
简单判定标准:车辆没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收费载客,即为非法营运。
二、非法营运风险大、事故隐患多
一是非法营运车辆存在不按规定年检、不做安全例检等问题,车况参差不齐,刹车、灯光、轮胎隐患多发。司机未经正规从业培训,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普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是非法营运车辆存在购买保险不齐全问题,一旦载客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依法拒赔。乘客受伤、财产损失无理赔渠道,侵权行为投诉无据、维权艰难。
三是黑车司机身份未经备案审核,人员复杂、流动性大,封闭行车空间极易发生敲诈勒索、骚扰、抢劫甚至恶性治安案件,尤其老人、学生、夜间出行群众风险最大。
四是非法营运低价揽客、无序竞争,冲击合规班车、出租车、正规网约车正常经营,破坏公平有序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三、非法营运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任何单位、个人未取得营运许可从事经营性载客属于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营运者的违法行为,从根源上就决定了其无法为乘客提供任何安全与权益保障。
四、坚决不坐黑车、不开黑车
广大群众要主动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不贪图便宜、不心存侥幸,坚决不乘坐无资质私家车、拼车黑车、无证网约车。出行优先选择公交车、正规班车及合规网约车。夜间出行、学生返校、老人进城务必选择正规车辆。所有私家车驾驶人严格自律,不私自揽客、不有偿拼客、不参与非法营运,已从事非法营运的立即主动停止违法行为,主动整改、合法合规出行。
安全出行,人人有责;守法经营,人人受益。让我们共同抵制非法营运,远离黑车危害,携手共建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8日
来源: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编辑:盘欢喜(实习)
责编:丘志高
编审:黄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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