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公安交管部门在英德市查处一起机动车非法改装“炸街”扰民案件,依法对驾驶人李某处以2000元罚款。这是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噪声扰民罚单,也是全市查处的首例机动车噪声污染、非法改装“炸街”扰民典型案例。
9月9日下午,清远交警在英德市辖区路段开展日常巡查执法工作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R****7的小型轿车行驶过程中轰鸣声巨大,存在明显非法改装、违规制造噪声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区域开展现场核查。

李某因非法改装车辆“炸街”被罚。通讯员供图
经现场细致检查核实,该车驾驶人李某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存在拆除、损坏车辆原厂消声器、加装改装排气管等违法行为。李某驾驶改装车辆在道路上轰鸣、疾驶,未按规定使用车辆声响装置,产生超标噪声,严重影响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与居民生活,属于典型的机动车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结合本案违法事实、情节轻重,执勤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后,清远市查处的首例机动车噪声污染、车辆非法改装“炸街”扰民典型案件,标志着我市机动车噪声污染整治工作迈入法治化、精细化新阶段。
交警部门表示,部分驾驶人盲目追求车辆声浪效果,私自改装车辆、上路轰鸣疾驶,看似是彰显个性,实则是漠视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此类行为不仅严重侵扰周边群众正常工作与休息,扰乱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更因非法改装改变车辆动力、制动原有性能,超出原车安全负荷,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
下一步,清远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依托新法规,常态化开展机动车非法改装、“炸街”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噪声扰民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驾驶人树立文明守法、绿色出行理念。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及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抵制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坚决杜绝飙车“炸街”等扰民行为,共同维护安静有序、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彭博 通讯员 清公宣
编辑:黄永聪
校对:韦其安
编审:周东辉
编委:杨琴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