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阳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
朱君乐的阳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林振宇的阳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戴苏平的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梁国荣的阳山县教育局局长职务;文伟明的阳山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蔡喜刚的阳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关守洋的阳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银彩的阳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曹贝宁为阳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邹华鹏为阳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晓妍为阳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戴苏平为阳山县教育局局长;
邓仕茹为阳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蔡喜刚为阳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周凰为阳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任命李银彩为阳山县人民法院七拱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来源:阳山发布
编辑:何建鹏
校对:杨可
主编:蔡硕
编审:刘厚斌
编委:廖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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