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改革之路,唯实唯先;奋进之姿,唯干唯拼。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清城在新起点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赶超跨越的关键之年。为大力弘扬“清远经验”的改革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清城区委改革办联合清城发布推出“改革先锋”栏目,刊发全区各领域改革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实践成果,努力在全区营造改革求变、赶超奔跑的浓厚氛围,加快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突破,为清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改革动能。
本次“改革先锋”聚焦“低效用地过渡性开发”,展现清城创新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新政策,让“沉睡”的存量土地焕发新生机,为产业项目落地开辟新空间。
手里有低效空地、存量厂房,却因远期规划限制不敢动工?土地长期低效如何破局?清城区最新出台的“低效用地过渡性开发”新政,不仅让短期内无法按规划开发的土地产生即时收益,更通过简化审批、优化流程,为产业项目落地清城提供“快车道”。
什么是“低效用地过渡性开发”?
低效用地过渡性开发,是指对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存量建设用地(含地上建构筑物),在近期难以按远景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情况下,经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利用、租赁使用等方式进行过渡性使用的一种新型开发利用形式,实现“短期盘活、长期预留”的双赢。
这项改革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本次改革直击三大痛点:
一是产业项目落地急、用地空间紧。清城区作为清远市中心城区,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旺盛,但新增建设用地资源有限,“项目等地”现象突出。
二是存量土地低效、开发滞后。政府储备用地、村集体留用地等存量土地长期未能释放经济价值,成为“沉睡资产”。
三是传统审批流程长、项目落地慢。通过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无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即可实施开发,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
哪些土地可以申请过渡性开发?
可以申请的土地包括三类,分别是政府储备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自)用地、供而未用等利用效率低的存量建设用地;前提条件是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且近期难以按规划实施。
过渡性开发可以使用多长时间?
首次申请使用期限为5年。到期前3个月可向属地镇(街道)提出延期申请,经区政府批准后每次延长不超过5年,总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过渡性开发项目到期后怎么办?建筑物是否需拆除?
项目期满后,地上建筑物需由使用权人或承租人无偿拆除,恢复土地原状,费用自理。拒不拆除的,土地权属人或储备机构有权强制拆除,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且不予补偿。相关权利人逾期未拆除的,由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抢险救灾、实施城市规划或土地供应计划等需要,政府可提前终止过渡性开发,并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偿。
过渡性开发可以做哪些项目?
开发建设项目须符合清远市清城区产业发展方向,产业类型包括工业制造(1001)、物流仓储(1101)、文化体育旅游(0803、0805、0903)、商业商务金融(0901、0902)。
原先已经有地上建筑物的土地,可否申请过渡性开发?
地上已建成建筑物但无房产证的,需消防部门出具符合消防要求的意见,并经住建部门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机构鉴定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保留,所涉及的违法违规情形依法处理到位。
过渡性开发有什么不适用的情形(负面清单)?
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不得影响近期、中期建设规划实施;工业控制线以内不得开发文化体育旅游和商业商务金融项目;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类项目暂不适用;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或涉密的项目也不适用。
过渡性开发主要申报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是资格准入认定,由申请人向属地镇(街道)申请,签订投资协议,确定产业类型、投资强度等招商情况,并报清城区招商项目准入评审领导小组同意引进。
第二步是过渡性开发审查,由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牵头,重点审查申报项目的过渡性开发方案,确定过渡性开发用途、期限、开发强度控制指标及其他相关建设要求,并报区政府审批后出具同意批复。
第三步是项目开发报建,申请人取得区政府批复后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便可按程序动工建设。
第四步是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需按要求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方可投产使用。
特别提醒:过渡性开发项目,通过联合验收的地上建(构)筑物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
这项改革目前取得了什么成效?
改革实施以来,清城区已批复邮政分拣中心、邮政仓储物流中心、水产品仓储物流中心、汽车零配件物流园等4个项目,投资额超2亿元,盘活土地160余亩。这些项目不仅让短期内无法按规划开发的土地产生了即时收益,更通过简化审批、优化流程,为更多产业项目落地清城提供了“快车道”。
详情可到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608室咨询。
咨询电话:0763-3344188
通讯单位: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采写:叶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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