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
清远市直公办普通高中
住宿费标准为:
无空调450元/生·学期
有空调550元/生·学期
日前,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教育局、清远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指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履行成本监审、价格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清远市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备注:1.住宿费含水电费、热水费。2.空调为单冷空调。
通知指出,各学校要加强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及解释工作。使用规定票据,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要节约开支,加强成本核算工作。本通知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编辑:陈维新
校对:李志芳
编审:李诚
编委:樊沃夫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