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清远高新区了解到,随着清远市民中心即将正式启用,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计划于3月9日至15日陆续实施整体搬迁,3月16日起新址正式对外服务,原旧址同步停止运营。
据悉,此次搬迁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的重要政务服务升级举措,旨在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打破部门壁垒,让企业和群众实现“进一扇门、办多件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清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搬迁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市民正常办事的影响,部分业务窗口将实行“双大厅并行+志愿导办”模式,安排工作人员引导群众有序办事。需要注意的是,3月14日(星期六)的延时服务将暂停,有相关办事需求的市民请合理安排时间。
据悉,新址启用后,各业务窗口将进行重新归并优化,实现分类集中受理:原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核心办事窗口,将整体迁移至市民中心三楼高新区、清城区综合业务专区;社保卡办理窗口调整至市民中心一楼社保专区;公安审批业务迁移至市民中心二楼公安综合业务专区;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办事大厅,将搬迁至市民中心二楼税局专区受理,进一步实现业务分类集聚、高效办理。
新址位于清城区燕湖新城联湖花园17号楼(清远市民中心)三楼高新区、清城区综合业务专区,市民可通过导航定位前往。对外服务时间保持不变,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新址自助服务区将提供7×24小时不间断自助服务,满足市民全天候办事需求。
交通出行方面,目前抵达清远市民中心的公交线路共19条,其中直达线路5条、换乘线路14条,具体换乘站点与停靠点可通过相关附件查询了解,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便捷出行方式。为方便市民咨询相关事宜,高新区、清城区综合业务专区咨询电话为0763-3665599,市民可随时拨打咨询搬迁及办事相关疑问。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搬迁将于3月15日完成全部搬迁工作,3月16日起,原广清大道113号旧址将全面停止服务,市民请前往新址办理相关业务,避免跑空。
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体搬迁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契机,将以新市民中心启用为抓手,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政务服务向更高效、更便捷、更贴心转变,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记者:彭博
编辑:肖阳
校对:黄永聪
编审:李诚
编委:蔡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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