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连南发布 2026-08-10 18:17

8月7日,连南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会。县委书记刘新茂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议邀请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研究员、民族研究所所长陈晓毅作专题宣讲。

会上,陈晓毅立足民族工作大局,结合自身长期深耕民族、宗教领域研究的理论积累与实践调研成果,系统全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背景、核心要义与实践路径,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点内容细致阐释,为我县依法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刘新茂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性法律,为我们新时代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法治保障。

结合连南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刘新茂提出三点要求。

  •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法治促团结”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清法律出台的意义,立足连南民族工作实际,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维系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和谐关系。

  • 要聚焦学深悟透,全面夯实依法治理民族工作的能力基础。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领导干部带头研学;多部门联动开展全域普法宣传,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对照法律规定查摆产业、民生、治理等领域短板,把法定要求转化为规范化工作举措。

  • 要坚持知行合一,以法治护航全县民族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将民族团结创建融入“百千万工程”、绿美建设、民生服务等中心工作;健全风险排查处置机制,守住民族领域安全底线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健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

县四套班子领导,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各镇党委书记,县直及上级驻连南有关单位负责人,县委统战部全体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会


来源:丘志高 唐加霖

编辑:丘志高

责编:丘志高

编审:黄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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