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张!清城区核发《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清城发布 2026-06-01 16:09

近日,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辖区内一家企业核发了全省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标志着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工作在清远市正式落地实施。

工作人员向企业发放《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发布的《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植物油、酒类等5大类14小类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食品被纳入重点液态食品管理。自2026年7月1日起,未取得许可的经营者不得从事相关品类的道路散装运输。

为确保新规平稳落地,切实规范食品运输环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前部署、靠前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主动开展政策宣讲和申报指导,帮助经营主体明晰要求、规范经营,为后续许可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充分准备。在接到企业申请后,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严格对照现场核查内容进行细致检查,并于5月29日依法核发准运证。从企业提交申请、现场核查到获证,仅用时2个工作日。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办证流程便捷,审批效率很高,还有专人给我们进行一对一指导。”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获证后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部署,持续做好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许可与监管工作,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和运输环节的规范有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讯单位: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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