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心区域拟禁止活禽经营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05-28 13:37

5月27日,清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拟将清城清新多区域划定为活禽经营限制区,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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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为期30天。

根据通告,清城清新的以下区域划定为活禽经营限制区:东至清城区北江四桥、清晖中路;南至清城区清远大道中;西至清城区广清大道部分、清远大桥、江北路、清新区环城西路;北至清新区环城路、清城区附城大道。

清远市中心区域拟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

清远市中心区域拟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

通告要求,活禽经营限制区内所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不得进行活禽交易,不得在现场宰杀活禽。

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经营者应当经营符合要求的生鲜家禽产品,确保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

通告还明确了各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认真做好家禽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须加盖公章)和个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签名)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质量强市办(市市场监管局)。

①信函: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3号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应急科,邮编:511500;

②电子邮件:qysjj_xtk@gdq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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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冯国源 黄永聪

校对:肖阳

主编:曾智丽

编审:李诚

编委:廖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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