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超售提示和补偿规则要摆到明面上

检察日报  2026-07-29 12:17

航班超售的本质,是航空公司为提升运营效率所做的商业选择,但这份选择的成本,不该由不知情的旅客来承担。

每逢民航旺季,总有旅客因为航班超售被挡在登机口,最终延误行程。据调查,近七成旅客并不能够完整掌握航班超售规则,超七成旅客反映超售风险提示文字过小、位置隐蔽、辨识度低,只有不到三成旅客清晰知晓超售后全额退改签、食宿安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近日,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就航班超售问题约谈10家航空公司及5家线上售票平台,要求其自查整改,于今年8月31日前整改完毕(据7月28日《人民日报》)。

旅客提前买了票、值了机、过了安检,在登机口却被告知“座位没了”,这就是机票超售可能带来的困境。超售的运作逻辑并不复杂:航空公司考虑到部分旅客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搭乘预定航班,便根据历史数据预测退票及误机率,主动售卖超过实际座位数的机票,以减少座位浪费。

航班超售是国际民航的通行做法,并不违法。合理的超售,在商业逻辑上说得通。航班上总有人赶不上、有人改签,座位空着是浪费,多卖几张能减少损失。《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设立专章规范航班超售行为,要求承运人应最大程度避免旅客因超售被拒绝登机,并明确超售信息告知规定、被拒绝登机旅客赔偿标准等,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可以看出,超售合法进行的前提是“提示透明”和“补偿到位”。但问题在于,什么时候超售、超售比例多少、补偿标准如何,这些信息,很多旅客在买票时无从得知。调查数据很能说明问题:近七成旅客并不能够完整掌握航班超售规则,超四成旅客不阅读条款即勾选同意。这其中可能有旅客粗心不在意的成分,但更值得追问的是提示本身是否到位。航空公司和售票平台的超售提示要么字号太小、颜色淡化,要么折叠隐蔽、不特意找看不到,有的仅用“存在超售风险”模糊带过。关键信息的模糊、提示的敷衍,导致旅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卷入这场由航空公司主导的概率博弈。

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以“被看见”为前提。按照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如果内容藏在冗长的条款里,旅客翻不到、看不到,知情权无从保障,这就只是航空公司的单方声明,而非双方的合意。对于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的航司或平台,旅客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超售后的补偿,也是一笔糊涂账。同样遇上超售,有的人能拿到数千元现金补偿,或是后续航班的改签、升舱,有的人却连全额退票都要费一番口舌。各家航司规则不一、标准不同,主管部门也没有统一的硬性标准。补偿多少全凭内部规定,旅客只能被动接受,这样的规则,天平从一开始就倾向了航司一方。

航班超售的本质,是航空公司为提升运营效率所做的商业选择,但这份选择的成本,不该由不知情的旅客来承担。民航服务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权益账。此次整改把“超售”摆到明面上来,正是要让超售规则透明化、旅客知情权有保障、补偿标准更统一。规则亮出来了,旅客的权益才能更有保障。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李志芳

校对:杨可

主编:杨可

编审:刘厚斌

编委:廖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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