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2026年三防行政责任人名单公布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26-04-10 09:28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2026年
市、县三防行政责任人、主要蓄滞洪区、
万亩堤围、大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工程
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各县(市、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我市三防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三防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主要蓄滞洪区、万亩堤围、大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请各地有关防汛行政责任人和各工程防汛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措施落实,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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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杜燕
校对:康乐
编审:刘厚斌
编委:蔡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