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2026年三防行政责任人名单公布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26-04-10 09:28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2026年

市、县三防行政责任人、主要蓄滞洪区

万亩堤围、大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工程

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各县(市、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我市三防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三防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主要蓄滞洪区、万亩堤围、大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请各地有关防汛行政责任人和各工程防汛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措施落实,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4月8日


来源: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杜燕

校对:康乐

编审:刘厚斌

编委:蔡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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