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远市志愿服务行业规范管理、提升志愿服务质效,推动清远市志愿服务事业向专业化、标准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全市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线索征集范围
(一)志愿服务组织及活动相关问题
1.志愿服务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企业,且企业客户与志愿服务对象高度重合,涉嫌非法关联交易;
2.假借志愿服务名义违规收费,涉嫌骗取资金;
3.以志愿服务名义开展传销等违法活动;
4.与商业机构合作借志愿服务引流牟利;
5.虚假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或买卖时长证明;
6.冒充“中字头”“省字头”“市字头”等组织出具服务证明;
7.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或擅自授予荣誉;
8.企业、组织或个人以其他形式违法违规开展志愿服务;
9.连续一年或以上未开展过任何志愿服务活动;
10.其他需整治的志愿服务组织或活动相关问题。
(二)各县(市、区)各部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相关问题
1.志愿服务队伍备案、活动发布及审核流程不严,存在制度漏洞;
2.缺乏投诉受理处置平台;
3.发布未实际开展的虚假活动信息,盗刷志愿服务时长;
4.虚构与官方机构、知名组织合作关系,夸大权威性误导公众;
5.为商业活动或非法组织违规招募志愿者提供便利;
6.存在个人信息数据交易风险或安全隐患;
7.其他需整治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问题。
(三)互联网平台相关问题
1.非官方组织在互联网平台注册含“地域+志愿”“行业+志愿”等易混淆账号,假借官方背景误导公众;
2.发布以志愿服务名义的营利性商业营销信息;
3.非法或违规售卖“中字头”“省字头”“市字头”等志愿服务证书;
4.其他需整治的互联网平台问题。
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
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子邮箱:qyshhgz@gdqy.gov.cn
(二)来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收件人注明“市委社会工作部志愿服务和社工人才科”。
相关要求
(一)反映问题需遵守法律法规,实事求是,详细说明对象、类型、时间、情形等,并附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对虚构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反映时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或虚假信息不予受理。我们将严格保密反映人信息,并及时反馈处理进展。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共同维护清远市志愿服务健康生态。
中共清远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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