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车主注意啦!
明年起
车船税优惠政策有新调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9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公告》实施后,纯电动商用车等4类车辆如何计算车船税?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实施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粤府[2022]81号)规定的广东省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计算,具体如下:
《公告》实施后,纯电动商用车等4类车辆如何申报车船税?
方式一: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纳税人可在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一并扣缴车船税。
方式二: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具体有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可供选择。
线上办理: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入口:直接访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通过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相关链接进入。
线下办理:
前往车辆登记地的办税服务厅,现场申报缴纳车船税。
来源:财政部官网、广东税务
编辑:陈维新
校对:李志芳
主编:杨可
编审:李诚
编委:廖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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