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网民杨某利用AI扰乱公共秩序 被依法处罚

公安部网安局  2026-08-10 11:17

据公安部网安局今天(8月10日)消息: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托“净网—2026”专项行动,持续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涉汛等涉灾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今日,公安部网安局再次公布15起典型案例。其中,清远有人被处罚。

清远网民杨某(男,36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使用AI工具生成主要内容为“紧急情况!明天周四我市停课!停业!停工!”的多篇涉汛情停课、停业、停工虚假通知,并在微信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防汛救灾工作正常开展。

目前,杨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编辑:谭敏 陈晓茵 

校对:洪会强

编审:谭清梅

编委:蔡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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