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清远市民政局上线优秀党务政务监督品牌栏目《行风热线》。许多市民拨打热线电话3512345反映低保申请、残疾人补贴、婚姻登记、孤儿补助和高龄补贴等问题。接线后,民政部门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调查,及时解民忧,纾民困。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民政部门如何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4月13日,清远市民政局第二期上线《行风热线》。 清远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柏权 摄
问题一:2026年1月,何女士前往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提供的是大二寸的照片,工作人员以人物头部太小让其前往隔壁的世纪婚礼重新晒照(共计支付27元),回家后对比发现照相馆的照片和自己提供的并未有太大差别,她怀疑民政局与该商家有合作,希望相关部门核查。
回复:接到何女士反映的问题,清远市民政局迅速开展了核查。经查,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提供拍照服务,也不存在与附近的影楼商家有合作、利益挂钩的行为。同时,为切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的规范性与透明度,确保群众能够清晰、便捷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已将结婚证照及离婚证照的具体要求在婚姻登记大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方便办事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相关要求。同时,现场还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登记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供婚姻当事人免费查阅,进一步增强服务的公开性与规范性。
清远市民政局督促清城区民政局专人和当事人何女士取得了联系,并就结婚证照的要求和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经沟通,何女士表示理解无异议。下一步,清远市民政局将要求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婚姻登记流程、证件审核标准、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
问题二:盘先生是连南三排镇户籍的退伍军人,其孩子由于白血病进行了造血干细胞移植,生活十分困难。想咨询是否有相关退伍军人困难补贴。
回复:收到反映情况,清远市民政局当即组织工作组赴连南进一步沟通了解相关情况。经查实,盘先生一家四口于2025年10月已被纳入为连州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保障,相关医疗救助政策已落实到位。
盘先生本人原就职于连州龙船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辞职在家全职照顾生病的小儿子;妻子在连州市图书馆上班,事业编制;大儿子10岁,在连州市燕喜小学就读;小儿子8岁,身患白血病,2025年5月做了骨髓移植手术,在连州市燕喜小学就读(目前休学状态)。盘先生此前通过网络众筹以及孤恤会救助用于治疗其儿子白血病方面费用。盘先生曾提出过应急救助申请,因入户了解过程中本人未能配合调查,无法进入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办理流程。
4月14日,清远市民政局工作组于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现场了解情况后,传达市民政局对此事件的重视关注,指导地方应结合民政临时救助和退役军人服务共同开展,联系盘先生面商其家庭申请退役军人应急救助相关事宜,并指导与盘先生沟通过程中要认真讲解政策要求,劝告其积极配合提交审批资料。
民政部门将与盘先生保持联系并根据根据盘先生提供的资料信息落实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审批和临时救助审批,主动做好政策落实及走访慰问。同时,积极联动相关部门,通过链接慈善组织、社会资源及发动社会力量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问题三:清城区龙塘镇的庄先生反映,他今年64岁,妻子是四级视力残疾,而他患有尿毒症多年,每星期需要做3次透析,他想咨询是否有相关的补助政策?
回复:4月14日,市、区、镇三级民政工作人员实地到庄先生住地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庄先生反映自身患有尿毒症及妻子视力残疾属实。庄先生夫妻二人共同居住,育有一子一女,均已各自结婚成家,目前都在龙塘镇内居住生活。庄先生夫妻反映与儿子一家三口都是同一户籍,但平时分开居住,且基本不联系,也没有其联系电话,已较长时间未归家探望,平时主要是女儿探望和接济较多。庄先生夫妻目前主要的诉求是希望能纳入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以减轻日常医疗费用的负担。针对庄先生夫妻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当场向其宣传现行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需配合提供有关材料,民政部门可协助办理。但涉及到其儿女都需提供相关材料或情况说明时,庄先生夫妻均表示拒绝,不希望让儿子知晓和参与申请事宜,担心激化家庭矛盾,也不同意其他人员帮助联系。本次入户调查,庄先生夫妻明确表示已知晓有关政策,若确需其儿子配合提供材料才能办理,则自愿放弃办理申请,对政策规定表示理解,对工作人员的上门调查表示感谢。
下一步,区、镇民政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庄先生一家的生活情况,加强监测研判,依据当前的救助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确保应保尽保。对其后续提出的申请事项并尊重其意愿,在政策范围内提供必要帮助,积极协助办理。
问题四:陈先生是清新区太平镇视障人士,离异家庭,目前与母亲和女儿一起居住。去年申请低保拿了一个月后被取消,他认为不合理。
回复:经查,陈先生实际纳入清新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持续时间近6年,而非其所述的一个月。陈先生家庭自2019年9月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保障家庭成员5人,当时户主为其父亲,低保金发放至其父银行账户;2024年3月因陈先生与妻子离婚而调整家庭成员,保障人数由原来5人调整至4人;2025年6月其父亲身故,保障人数由4人变调整至3人,低保户主由其父亲变更为陈先生本人,次月起低保救助金发放至陈先生银行账户。同年8月,社工入户核查陈先生家庭最新生活经济情况,根据其家庭状况变化重新核实认定,将陈先生家庭转为低保边缘家庭。同年10月,工作人员收到12345线索后重新核查了解到其兄弟收入较高,对其母亲履行赡养义务能力较强,经重新审核认定后不符和救助条件,于11月退出低保边缘。
4月14日,清远市民政局组织工作组赴清新区清新区太平镇陈先生家中进一步沟通了解情况。现场了解到陈先生有房屋出租收入,本人有劳动能力且无正当理由不从事与其劳动能力和家庭状况相适应的生产劳动;陈先生有两兄一姐,对其母亲有赡养义务,且其兄姐拒绝提交任何收入生活情况说明。陈先生近半年有多次向12345热线、粤省心、国家信访等渠道反映低保被取消的情况,工作人员已多次上门入户,向其解释退保原因和政策依据。
入户过程中陈先生对“其兄弟姐妹不提供收入就按履行能力较强义务人计算”存在异议,工作人员对照政策耐心解释《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粤民规字〔2025〕5号)相关规定:“义务人无法联系或拒绝配合提供信息的,申请家庭应书面说明事由。在确实无法获知义务人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该义务人按照‘履行能力较强’一档计算”。根据现场入户情况认定计算,陈先生一家综合评估超出救助标准,不符合纳入救助条件。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指导好属地民政部门持续跟踪陈先生生活情况,主动做好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结合慈善和社会组织力量为陈先生家庭开展慰问和帮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问题五: 有个小孩是孤儿,过几个月就满18岁了,在读高三准备考大学,如果他考上了大学,每个月的生活费补贴还发吗?学费有没有补助?
回复:孤儿生活费发放: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的通知》(粤民福〔2011〕22号),孤儿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不含研究生),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学费补助:可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发〔2025〕13号),孤儿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每人每学年可领取1万元助学金(含硕士研究生)。
问题六:家里的老人80多岁了,高龄津贴能领多少钱?怎么申请,外地户口在清远能领吗?
回复:依据《印发清远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2〕51号,回复如下:
(一)津贴发放标准
具有清远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可按以下标准享受高龄津贴:
1.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为30元;
2.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为50元;
3.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为300元。各县 (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原则,确定当地具体津贴标准。
(二)申请方式及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前一个月,向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彩色小一寸照片1张;
3.填写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三)外地户籍能否在清远申领
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清远市户籍的高龄老人,外地户籍老人不能在清远领取,符合条件的可返回户籍所在地申领高龄津贴。
问题七:我通过央视新闻了解到国家有对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想了解清远是否有该补贴发放?
回复:清远市在2026年1月起,已开始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截至4月13日,全市参与消费券项目的养老机构有40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20家,第三方评估机构有33家。同时,5家(佛冈县4家,阳山县1家)养老机构同步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全市已被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定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2096人,已累计领取养老服务消费券6257张,已累计核销消费券5213张。
(一)如何申领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1.账号注册与信息完善(可由代办人操作)
(1)渠道选择:通过微信搜索“民政通”小程序,或下载“民政通”APP;
(2)登录认证: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模块,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勾选《用户协议》后完成人脸识别登录;
(3) 代办人信息填写: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如实填报代办人本人全部信息(注:此处填写代办人信息,非老年人信息),详细居住地址建议与老年人常住地址保持一致;
(4)添加老年人信息:在“个人中心”页面点击“代办信息”,选择“添加老年人”,按系统提示完整录入老年人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能力等级评估申请
(1) 状态查询:代办人在系统中切换至老年人账号,点击左下角“服务中心”,查看是否已标注“中度以上失能等级”标签;
(2) 直接领券:若已显示中度以上失能等级标签,可跳过评估步骤,直接进入消费券领取环节;
(3) 评估申请:若未显示相关标签,点击“能力等级评估申请”,查看系统展示的附近评估机构(需选择机构图片下方标注“养老消费补贴”的机构,方可核销评估费消费券);
(4)预约提交:选择老年人认可的评估机构,点击“服务申请”,依次选定服务方式、预约日期及时间,确认信息后提交申请。
3.养老服务消费券领取
在“服务中心”界面,根据实际养老需求选择对应类型的消费券(养老机构类、上门服务类、喘息服务类、日托服务类四选一),同时选定支付渠道(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现金四选一),完成领取操作。
4.养老服务申请与核销
(1)服务机构选择:在“服务中心”界面点击已领取消费券对应的“服务申请”,筛选机构图片下方标注“养老消费补贴”的服务机构(非标注机构无法核销消费券);
(2) 预约提交:选定心仪的服务机构后,点击“服务申请”,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日期及时间,确认无误后提交;
(3)消费核销:服务提供完成后,通过选定的支付渠道结算,系统将自动按对应比例抵扣消费券金额,个人仅需支付抵扣后的剩余费用。
(二)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有关政策解读
1.补贴额度。每人每月最高800元,分四类消费券(长期入住养老机构券、短期入住养老机构券、日间托养消费券、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消费券),各类消费券不可兼领兼得,需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其一;
2.抵扣比例。长期入住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类消费券抵扣比例为实际消费金额的40%;居家上门服务类消费券抵扣比例为实际消费金额的50%(示例:居家上门服务价格100元,可使用消费券抵扣50元,个人仅需支付50元);
3.评估费用。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可使用100元额度的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抵扣部分评估费,剩余费用由个人承担;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评估费用需全额自行承担。
问题八:家里老人行动不便,想做适老化改造,有补贴吗?怎么申请?
回复: 近年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有条件的地区还包含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符合以上身份的家庭可向属地村(社区)居委会提出适老化改造申请。
记者:马佩婵
编辑:陈维新
校对:李志芳
编审:周东辉
编委:廖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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