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队训练场周边未爆弹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部队战备训练秩序。未爆弹药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什么是未爆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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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爆弹药,是指在武装冲突或军事演习训练中已经发射、投放,但未能正常引爆的爆炸性弹药。它可能是炮弹、手榴弹、地雷、迫击炮弹、火箭弹、航空炸弹等。这些弹药引信保险机构已部分或完全解除,一旦受到触碰、移动、撞击、高温甚至手机信号等射频源影响,都可能瞬间爆炸!
未爆弹药的危害
一是因引信零部件卡滞、储能电源放电不完全等原因可能造成延迟发火,一定时间内未爆弹存在爆炸可能;
二是电发火引信未爆弹,受手机、对讲机、电台等射频源影响可能引起爆炸;
三是随进子弹、子母弹子弹,容易被误认为不带火工品的金属残体,一旦触碰就会爆炸;
四是枪榴弹、单兵火箭筒弹、无坐力炮弹未爆时,通常暴露在地面,甚至外观完好,一旦触碰就会爆炸;
五是搜寻未发现、未按规定彻底销毁、甚至遗弃或者掩埋的未爆弹,长期不失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血泪案例敲响警钟
【案例一】2014年9月,1名地方人员将在某训练场内捡拾的1枚未爆弹药带回家自行拆解,爆炸致使其当场死亡。
【案例二】2021年3月,某部队训练场地附近村民王某敲击炮弹残片取铜,爆炸致右眼失明。
【案例三】2021年5月,某靶场实弹射击期间,2名地方人员捡拾敲击未爆弹发生爆炸,致1死1伤。
【案例四】2023年5月,某训练场对周边村镇进行未爆弹药清查时发现,4户村民家中存有军用爆炸物,分别以涉嫌盗窃爆炸物罪和非法存储爆炸物罪被立案侦查。
【案例五】2025年2月,西藏某地发生1起群众擅自捡拾和留存未爆弹药事件,引发爆炸致2人死亡。
【案例六】2025年5月,宁夏某训练场1名80后藏族群众敲击未爆弹药,引发爆炸当场死亡。
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依法打击擅入训练场
挖捡倒卖炮弹残片及未爆弹药的违法犯罪行为
现将相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军地共同加强部队训练场未爆弹药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明确,非法进入训练场、破坏训练场环境设施以及挖捡、非法买卖未爆弹药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分别以破坏军事设施罪、盗窃弹药及爆炸物罪、非法买卖弹药及爆炸物罪依法进行处罚。
1.根据军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军队资产管理有关法规,训练场未爆弹药属于军用爆炸物品范畴,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相关军事机关许可,不得私自挖捡、收存、运输和处置;军用炮弹残片的残值属于军队,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相关军事机关许可,不得私自占有。
2.非法进入训练场、不听制止的,破坏训练场围墙、围网等周界防护设施的,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符合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的,分别以破坏军事设施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处罚。
3.挖捡、非法买卖未爆弹药,符合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分别以盗窃弹药、爆炸物罪和非法买卖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4.非法买卖未爆弹药拆解的炮弹引信、火炸药,符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非法买卖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5.非法进入训练场挖捡炮弹残片,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因敲击、拆解未爆弹药等行为引发爆炸,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分别以过失爆炸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7.明知是非法拆解的未爆弹药或者非法挖捡的炮弹残片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而窝藏、转移、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8.有非法挖捡买卖行为,经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上交未爆弹药、炮弹残片或者销售炮弹残片违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另,本人一旦有被刑事拘留或违法犯罪记录,对子女考学、报考公务员、征兵入伍等都有一定影响。
私挖未爆弹处罚案例。
特别注意
军地相关部门也会不定期进行联合执法,对周边村落及废品收购站进行走访排查,发现问题现场进行处理。
在落弹区以外发现零星未爆弹药原地主动报告,举报非法进入有关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破坏训练场设施、危害训练场安全,以及举报非法挖捡买卖未爆弹药、炮弹残片的地方群众给予适当奖励。
发现未爆弹,应迅速远离现场,并拨打电话通报地方派出所或部队,提醒并阻止他人靠近现场。待部队人员到达后指引至未爆弹现场。
同时,部队就未爆弹药及残片处置建立以下奖励机制,望广大群众相互监督。在落弹区以外发现未爆弹药原地主动报告的给予300元/枚奖励(擅自挪动位置的不予奖励),举报非法挖捡买卖未爆弹药、炮弹残片的给予300元/次奖励,举报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破坏训练场设施、危害训练场安全的给予300元/次奖励。
四种高危行为与五条刚性禁令。
举报电话
部队施主任:18922569066
部队谢干事:15179135595
军队打胜仗,人民是靠山
感谢广大群众
对国防和军队事业的支持
请大家牢记:破坏军事设施、擅闯训练场、挖捡买卖未爆弹药、炮弹残片属于违法行为,千万不要以身试险。一旦发现未爆弹药、弹片、无人机残骸,千万不要捡拾、不要拆卸,马上向村委会、派出所或者部队报告。私自捡拾、敲打拆解、藏匿、转卖,一旦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者引发安全事故,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当事人自负。
通讯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
编辑:苏婉滢(实习)
责编:邵雅莉
编审:何英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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