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怎么缴?
谁能享受?
记者依据三次征求意见稿梳理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10月21日发布公告,就《清远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三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按属地管理原则,英德参保人参加清远市长期护理保险。英德融媒体中心记者依据征求意见稿,把市民关心的参保、缴费、待遇、时间表梳理如下。
注意:目前是“三次征求意见稿”,不是最终政策,最终以正式文件为准。
一、哪些人参加?
征求意见稿明确,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政府对符合规定的困难人员,以未就业城乡居民身份参加清远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资助对象范围、资助比例、资金来源等,与资助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二、怎么缴费?
长期护理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征收,分为月度缴费和年度缴费。按单位职工参保政策参保的,按月缴费;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的,按年度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及近亲属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三、谁能享受待遇?
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自评估认定次月起,在评估结论有效期内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征求意见稿明确: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制度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服务类型包括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三种方式。待遇享受不设起付线,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征求意见稿列明了职工参保人员的支付标准:
居家和社区护理: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支付标准不超过60元/小时,服务人员为长期照护师的每小时增加5元;基金支付比例为75%。其中,重度失能人员每月累计享受服务时长不超过25小时;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每周提供服务频次不少于4次,且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
机构护理:符合长护险服务项目范围内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70%,基金支付标准不超过43元/床日。
英德本地评估费用要点: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县(市、区)中心区域(以财政部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规定区域划分为准)评估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次200元,超出中心区域范围评估费用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次300元,具体标准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首次评估通过及按规定参加定期复评的评估服务费由基金支付;首次评估不通过的,由基金与参保人按1:1分担;申请复评且结论与首次一致的,复评费用由参保人支付,不一致的由首次评估的评估机构支付;核查评估费用由基金支付。
四、这些情况要注意
参保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期间,可按规定同步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相关待遇;住院期间暂停长期护理保险结算,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参保人,不重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服务待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停止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参保人死亡;自理能力好转,经重新评估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评估结果有效期届满但未按规定申请评估;与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终止服务协议且未重新签订新的服务协议;长期护理保险断缴及待遇等待期内;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费用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非协议管理定点机构发生的;机构床位费、膳食费等非护理服务费用;在境外发生的护理费用;国家和省规定不予支付的费用。
五、时间表看这里
《清远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职工:自2026年12月1日起征缴长期护理保险费,自2027年1月起实施保障。
未就业城乡居民:在2027年开展202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同步征缴2028年度长期护理保险费,自2028年1月起实施保障。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下调0.15个百分点,即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由6.5%下调为6.35%,调整部分用作长期护理保险用人单位的费率。
英德融媒提醒:以上内容依据《清远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三次征求意见稿)》整理,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最终政策以正式发布为准;征求意见方式、截止时间以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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