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关于清城区长兴街实施单向交通组织的通告》,对清城区长兴街实施单向交通组织,具体通告如下:
关于清城区长兴街实施单向交通组织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清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对清城区长兴街实施单向交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单向交通组织路段
清城区长兴街全路段,即静福路与长兴街平交路口至凤翔大道与长兴街平交路口路段。
二、单向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清城区长兴街实施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单向通行,即允许机动车由静福路与长兴街平交路口驶入长兴街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凤翔大道与长兴街平交路口西往东驶入长兴街。
三、实施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实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管理,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长兴街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25日

长兴街实施单向交通组织示意图
来源:平安清城
编辑:张媛媛 尹倩影
责编:黄晓丹
编审:谢悦晖
编委:宋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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