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清远市司法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通过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不断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2025年12月,我市出台《清远市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围绕监督员和联系点的选聘、设立条件、程序、工作性质、职责和纪律等方面,明确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不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纳入社会监督范围,规范监督员和联系点的运行管理。
根据《办法》,我市通过选聘程序精选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2025年12月31日,我市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选聘了13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基层群众组成的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了广东天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为市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执法一线,更直接地反馈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
今年2月,我市举行清远市第一届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聘任仪式暨座谈会。会上,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代表结合各自领域的工作优势提出自己的见解,参会人员就执法监督员、企业联系点如何有效履职、更好发挥作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共收集执法监督意见、建议7条。
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作用,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清远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记者:黄馨 通讯员 何桂榕
编辑:尹倩影
校对:康乐
编审:刘厚斌
编委:蔡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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