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街坊 为免利益受损,报废机动车找这2家官方“认定”企业处理

清远日报  2026-06-22 18:45

近日,清远市商务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的通告,公开举报联系单位相关信息,明确加强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除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依法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外,禁止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我市将持续打击在废品站、汽车维修厂、停车场、城乡接合部、闲置厂房等区域存在的非法回收拆解行为以及非法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或零部件,改装、拼装、承修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同时,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违反回收拆解有关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中,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将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回收拆解企业未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或者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的,将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资质认定书》。回收拆解企业分支机构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的,将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吊销回收拆解企业的《资质认定书》。

截至目前,我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为清远市卓越蓝天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清远市粤达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市商务局提醒,广大市民须将报废机动车交由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处理,避免机动车因未按规定办理拆解、注销手续导致利益受损。


记者:许甜 通讯员 李国锋

编辑:何建鹏

校对:蔡硕

主编:蔡硕

编审:刘厚斌

编委:廖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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