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起
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新条例将原来6种提取情形修改为9种
装修自住住房、支付物业费都能用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变得更“好用”了!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9月1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新修订的《条例》积极顺应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以满足缴存人不同阶段多样化住房需求为主要目标,通过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收益和管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作用。
“十五五”时期,将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扩大制度覆盖面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就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灵活就业群体规模快速增长。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性。
二、拓宽提取使用范围
新修订的《条例》拓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提取情形从6种增加到9种。其中,老百姓日常生活中装修住房、支付物业费都可以提取使用。职工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租房、购房、修房和养房,让住房公积金服务全生命周期住房消费。
三、推动管理服务提质增效
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是各方面的普遍期待。将加强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高效化、精细化水平。通过数智赋能,简化提取手续,缩短贷款办理时限,推行缴存记录在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高效办理,提高缴存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资金安全是住房公积金监管的重中之重,关乎每位缴存人的切身利益。将通过加强制度规范、健全管理机制、丰富监管手段等措施,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缴存人的“钱袋子”。
此外,新规划定了公积金使用法律红线,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返还贷款资金,5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申请?
申请渠道:各地公积金App、小程序、网上大厅线上申请;也可线下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新条例明确简化申请提取手续。
办理时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3日内作出准予/不准提取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醒: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前,建议先登录当地公积金中心App或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确认提取资格和材料清单。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陈维新
校对:何建鹏
主编:杨可
编审:周东辉
编委: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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