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民兵?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二、民兵有哪些职责使命?
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忠实履行国防义务,服从军事机关和民兵组织的领导管理,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刻苦训练,按要求参加政府和军事机关组织的集合点验、军事训练、演练演习等活动,随时响应国家号召,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维护稳定、动员支前等任务。
三、 民兵有哪些权利和待遇?
(一)免费健康体检。新入队民兵和参加训练民兵由军事机关统一组织免费体检。
(二)发放训练补助。为参加军事训练或学生军训的基干民兵发放训练补助,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三)优抚优待保障。按照《广东省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享受褒扬激励、优先服务、票价减免等优抚优待政策。
四、参加民兵组织有哪些条件?
(一)政治条件。由军事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政治考核,主要核查本人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至35周岁的女性公民和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正常参加军事活动和训练执勤等任务。
优先征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具有军民通用专业及其他专业技术特长人员(通信、网络、电子信息、气象、水文、测绘导航、宣传、医疗卫生、心理、工程技术、工程机械操作、汽车驾驶、无人机驾驶、应急救援等)、体能素质较好的军事爱好者、新兴领域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户籍在本地或在本地长期工作生活的人员加入民兵组织。同时,欢迎其他热心支持国防事业的常住居民报名参加。
五、公民在参加民兵组织方面有哪些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53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每个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六、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在民兵工作中应做好哪些工作?
《民兵工作条例》第七条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把民兵工作纳入管理计划,完成民兵工作任务。”
各级组织应积极支持民兵队员参加民兵相关活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参训参勤民兵队员给予优待,保证民兵队员安心履职尽责,集中精力完成各项任务。
七、国家法律对拒不履行民兵职责义务的公民是如何处罚?
《民兵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民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由人民武装部门提请民兵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民兵拒绝、逃避参军、参战、支前、维护社会治安等重大任务,或者在执行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八、国家法律对拒不支持民兵工作的组织是如何处罚?
《民兵工作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建立或者擅自取消民兵组织,拒绝完成民兵工作任务的单位,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该单位给予批评或者行政处罚,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限期改正。”
九、如何加入民兵组织?
有意愿加入民兵组织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公民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专业技能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或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现场咨询报名。
联系方式:
清城区人民武装部:0763-3580206
清新区人民武装部:0763-3580305
英德市人民武装部:0763-3580106
连州市人民武装部:0763-3580508
佛冈县人民武装部:0763-3580806
阳山县人民武装部:0763-3580406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0763-3580706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0763-3580604
来源:清远市民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郭然天
校对:黄永聪
编审:李诚
编委:黄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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