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中心区域公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方案来啦

清城发布  2026-04-28 20:42

各位街坊

清城区中心区域公办幼儿园

2026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方案

新鲜出炉

清城区中心区域公办幼儿园

2026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中心区域公办幼儿园2026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计划如下: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75人。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150人。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100人。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100人。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75人。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150人。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100人。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75人。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75人。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125人。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75人。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100人。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150人。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100人。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100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满3周岁(202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中心区域公办非小区配套园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武安街左八巷3号)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凤城派出所(含原松岗派出所、南门派出所、上廓派出所、下廓派出所)或东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新城18号区银泉路14-1号)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锦霞路4号新城小学旁)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13号)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凤城派出所(含原南门派出所、松岗派出所、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2.中心区域公办小区配套园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联湖花园15号楼)

第一类:1.①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完毕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峡山东路凤凰春天花园13号楼)

第一类:1.①其法定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完毕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清飞路碧桂园江与峸2期)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碧桂园江与峸二期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凤城派出所(含原南门派出所、松岗派出所、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户籍。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73号四季尚璟小区)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鹏翔·四季尚璟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户籍。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清晖中路59号春江湖畔花园9号楼)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春江湖畔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路40号碧桂园燕湖里花园9号楼)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碧桂园燕湖里和燕湖郡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清远市人民三路34号卧龙·五洲世纪城博文苑12号楼)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卧龙五洲世纪城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附城大道与海逸路交界保利雅居乐中央公馆小区)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保利雅居乐中央公馆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凤城派出所(含原松岗派出所、上廓派出所、下廓派出所和南门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朝南维港天悦小区)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朝南维港天悦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富强中路36号华以泰花海湾花园小区)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华以泰清远花海湾花园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横荷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清远市清城区清晖北路保利·奥体大都汇)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保利奥体大都汇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凤城派出所(含原南门派出所、松岗派出所、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四、招生工作内容

(一)招生公告发布方式

2026年4月28日,各幼儿园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关注相应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各园招生公告中下载、打印并填写《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资料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3)幼儿出生证明;

(4)新生报名表。

(三)招生程序

(1)现场报名:5月10日-5月11日(8:00-11:30,14:00-17:30)。(温馨提示:幼儿法定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资料审核:5月12日

(3)资格公示:5月13日—5月15日(幼儿园公众号)

(4)公开抽签:5月18日-5月19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进行抽签。

(5)拟录取公示:5月18日—5月20日(幼儿园门口)

(6)注册:5月29日—5月30日

(三)录取办法

1.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录取按招生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剩余学位将录取第二类幼儿;第二类招生学位未满,剩余学位将录取第三类幼儿)。同一类别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自行补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二)招生工作小组要根据清城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为幼儿法定监护人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三)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咨询电话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0763-3333232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0763-3380176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0763-3388340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0763-3888686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0763-3399355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0763-3555803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0763-3130393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0763-3999228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0763-3889825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0763-3980212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0763-3993799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0763-3116795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0763-3113313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0763-3313277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0763-3806222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

八、各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来源:清城发布

编辑:韦其安

校对:曾智丽

编审:陈晓茵

编委:卓小畴

not-change-font-szie-px-and-em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