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清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其中清新区某小吃店对提供的商品
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被行政处罚
案情简介
2025年6月16日,清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对清新区某小吃店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该小吃店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开设有外卖店铺,其进购的“汼肉风味小串”主料为“鸭肉”,但其美团外卖店将该肉串标注为“牛肉小串”,主料标注为“牛肉”,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2025年9月,清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以案说法
本案中,当事人低价购进以鸭肉为主料的风味肉串,将其宣传成牛肉小串进行售卖,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当前网络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不实或误导性宣传,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损害消费者权益。当事人作为网络餐饮经营者,在网络上销售食品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本案中虽然涉案金额较小,但监管部门的及时查处,有力震慑食品领域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对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张媛媛 杨可
校对:陈维新
编审:孙怀强
编委:欧阳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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