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检察以法治护绿,书写林木保护新答卷

清远日报  2026-01-22 11:26

近年来,连山检察院立足民族地区林业资源丰富的特点,聚焦滥伐林木等涉林犯罪易发高发问题,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通过科技赋能、检察建议、机制共建等举措,推动涉林犯罪案件受理大幅下降,2025年案件受理同比下降71.4%,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的跨越。

连山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开展涉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研发的“滥伐林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入选最高检数字模型平台,通过数字赋能拓展监督,成功立案10件。针对涉林案件图斑核查难、证据固定难等问题,研发“山检图斑比对”小程序,解决图斑比例不对等、位置不对应、歪曲不全面等问题,将传统人工核查耗时从数周缩短至分钟级。如在办理黄某某滥伐林木案时,快速比对出伐前设计位置图与实际许可采伐地点不符的关键证据,发现相关主管部门伐前设计人员未实地勘查的履职漏洞,使本应构成犯罪的行为因行政许可错误得以纠正。该案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AI辅助办案“好案例、好点子”三等奖,并入选人工智能书籍案例。

永和镇卢屋寨古树公园。资料图

永和镇卢屋寨古树公园。资料图

为有效遏制滥伐盗伐林木违法行为,连山检察院围绕涉林领域案件开展专题调研,精准提出对策与建议,形成《关于深化涉林犯罪治理调研报告》并得到了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调研发现,2021-2023年涉林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占比从5%上升14.13%,其中部分案件反映出伐前设计不规范、监管方式滞后等问题。针对此类共性问题,连山检察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该行政部门完善监管职责,从制度源头堵塞漏洞。典型案例《黄某某滥伐林木案》被省检察院犯罪治理专刊采纳。

为构建多元林业资源保护,打破部门壁垒,2023年,连山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实现执法司法“一盘棋”。同时,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督促行政部门将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3年以来,林业部门移送涉嫌滥伐林木犯罪案件给公安机关38件,连山检察院共起诉各类破坏林业资源类犯罪22件22人,确保涉林犯罪行为得到刑事法律的追究。

秉承“治未病、抓前端”理念,连山检察院在依法惩罚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源头疏导化解矛盾。对因重病等困难原因引发的涉林轻微犯罪,且真诚认罪悔罪、积极补救生态的嫌疑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3年以来,不起诉2件2人。对于被不起诉的滥伐林木人员,严格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制度,通过检察意见书督促林业部门落实行政处罚,2023年以来累计移送行政处罚2件,实现“刑事惩戒+行政处罚”双重震慑。

针对涉案人员普遍为低学历、法治意识淡薄的特点,开展靶向普法。一方面,利用“三月三”“七月香”等民族传统节日人流集中、氛围浓厚的契机,组织检察人员设立流动宣传点,面对面发放自制涉林法律问答手册,以案说法案例图册等3000余份。深入各村寨积极利用“乡村大喇叭”宣传采伐许可政策,破除“自留山树木可随意采伐”的误区。另一方面,创新普法方式,通过录制短视频、制作漫画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阐释法律后果,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信息,有效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感染力。


记者:彭勇珍 通讯员 莫玉婷 何璧余 黄艳霞 

编辑:黄永聪

校对:郭然天

编审:谭清梅

编委:卓小畴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