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新区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正式颁发。这是全市第三本、全省第三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清新区正式将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真正实现了从“行政许可”到“物权登记”的突破性跨越。
上午10点,全区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颁证仪式在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新大厅举行。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供水有限公司颁发清新区滨江备用水源工程取水口项目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
拿到证书的清远市清新区太和供水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伟创笑着说:“以前拿的是取水许可证,那是行政许可,只说明你能取水。现在这本不动产权证是‘红本’,是物权证明,水资源真正变成了水资产。”
为什么要推进
取水权不动产登记?
过去,水资源管理存在确权难、流转难、抵押难等问题,企业的取水权仅仅是一纸许可,资产价值难以体现。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王奖庆介绍:“推进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核心就是为了明晰权属、盘活资产。给水发‘红本’,就是让企业手上的水资源从‘隐形资产’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硬资产’。”
从“一纸许可”到“红本确权”,两者有着本质区别:取水许可是行政许可,解决的是“能不能取水”的问题;而不动产权证是物权凭证,可以抵押、可以流转,真正赋予了水资源资产属性。
办证过程:顺不顺利?
企业最有发言权
李伟创坦言,在办理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前,企业的取水权存在权属界定模糊、法律效力单一等问题,资产价值一直无法释放。而这次的办证过程比想象中顺利高效:“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一对一精准指导,帮我们梳理办证要点、完善申报材料,还上门实地测绘调查,全程跟进办证进度。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大大降低了企业办证成本。”他笑着说,“以后企业就能凭这本证办理抵押融资,有利于资金流转,对企业扩大供水产能、提升服务质量是实实在在的支撑。”
今年5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确定清远市、东莞市为取水权登记试点市,正式启动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探索。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清远市水利局等部门迅速行动,制定了《清远市取水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清远市取水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施工图”和“操作手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水利部门,主动深入清新区沟通对接,积极开展政策宣讲,为取水权确权登记在清新区顺利落地做足各项筹备工作。
本次核发的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精准锁定了取水点位、水量等信息,使水资源权利归属清晰可界定、权属信息可查询、产权流转可交易、全流程动态可监管,真正做到了把“水”管好、把“权”落定。
接下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推动存量取水权“应登尽登”,深化部门协同,推广权证抵押融资,真正将“水资源”转化为“水资产”,为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清新发布编辑部
记者 | 邹彩凤 黎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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