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冈县汤塘镇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人员从介入到促成双方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仅用2天,赔偿款当场兑付,双方矛盾得到化解。
这起纠纷的快速处理,与佛冈县试点推行的“普法指导员+法律明白人”“精一”普法机制有关。据了解,按照试点安排,佛冈县各镇成立普法指导员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司法所、派出所所长、平安建设工作人员、法庭法官和村(居)法律顾问。各村(居)则从村“两委”党员中选出法律明白人,在普法指导员带教下,重点精通一项法律事务,能够独立调处一类矛盾纠纷。
这次调处的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与监护责任划分交织的农村纠纷。案件责任认定复杂,涉事双方家庭经济都比较困难。接到线索后,普法指导员和村(居)法律明白人同步介入,分工开展调解。
普法指导员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规定,梳理各方过错责任比例,明确法定赔偿项目,解释赔偿范围、标准和计算方式,帮助当事人走出认知误区,从情绪对立转向理性协商。
村(居)法律明白人熟悉两家实际情况,提出“分段处理、先解急难”的方案:先协商丧葬、医疗等紧急开支,后续赔偿总额争议暂缓处理,已支付款项全部计入总赔偿金额。同时,他们从乡情邻里角度劝说,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达成调解意向。
在多方努力下,当事人签署人民调解协议,赔偿款当场兑付,相关善后事宜也得到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变成信访积案。调解中,普法指导员主要负责责任划分、赔偿核算、协议规范等专业问题;法律明白人则负责安抚情绪、修复邻里关系。司法所统筹协调,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法庭提供法律支持,镇村协同配合。

汤塘司法所调解员指导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通讯员供图
据介绍,“精一”普法机制的重点,是培育一批扎根群众身边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不搞普法“大水漫灌”,而是通过精准普法和专业人员结对带教,让法律明白人吃透一类法律业务、掌握一套调解方法、能独立处理同类纠纷。
记者:林良田
编辑:卢蕴琪
校对:洪会强
主编:尹倩影
编审:周东辉
编委:樊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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