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清远正值森林特别防护期,全市均已发布禁火令。记者3日从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近日连州和阳山两地接连通报4起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其中2人因涉嫌失火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阳山的两宗案件属于新近发生快查快处,10月6日,阳山县太平镇太平村委会上坝村冯某某,为在自家承包山场重新种植桉树,在未报备、未取得野外用火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焚烧山场内桉树尾及采伐残枝,被认定为禁火期违规烧杂。阳山县林业局快速核查取证,及时立案查处。
10月18日,阳山县黎埠镇均安村委会旱洞村吴某某到山场祭祖,清理坟前杂草后点燃香火,受风力作用香火引燃周边杂草引发火情。吴某某当即使用现场枝叶扑救未果,其侄女随即报警,消防人员接报后赶到现场灭火。阳山县林业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验、固定证据,予以立案查处。
而连州发生的两宗失火案因为过火面积过大,当事人被以失火罪追究刑责。2025年1月23日12时许,连州市保安镇梅田村委会大湾冲村后背山“照藤窝”山脚,李某某在未经镇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神庙内上香用火,不慎跑火引发森林火灾,过火迹地总面积14.68公顷(220.2亩)。李某某于2025年3月24日因涉嫌失火罪被连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年6月5日移送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6年3月14日13时许,连州市大路边镇黄太村委会黄家堆村横洞(小地名),黄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田地烧杂草引发山火,火烧迹地总面积961.17亩(64.0783公顷)。黄某某于次日因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3月27日被逮捕,5月19日移送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当前清远已进入秋冬森林防火关键期、高风险期,天气干燥,违规焚烧杂草、蔗叶、垦荒烧地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禁火期内,林地及林地边缘范围内严禁上坟烧香点烛、烧杂炼山、烧荒垦地等一切违规野外用火。山林风干物燥,星火易酿成大火,违规用火将依法承担行政处罚;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清远各地各部门将持续加大林区巡查力度,紧盯坟山墓地、造林山场等高风险点位,强化部门联动,用好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对野外违规用火坚持“零容忍”,做到快接、快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守护森林生态安全。
记者:何帆
编辑:蔡硕
校对:杨可
编审:李诚
编委:卓小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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