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天天见到的麻雀竟然是‘三有’保护动物。”“学校里看到的白鹇也是二级保护动物。”11月27日下午,连州中学室外展区内,300余名学生围着野生动物标本驻足端详,不时发出惊叹。当日,一场由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等多部门主办的“守护飞羽精灵,共护野生动物家园”普法宣传活动,以沉浸式现场体验为媒,将生态保护知识与法律敬畏之心,深植青少年心中。

工作人员为围观同学答疑解惑。通讯员供图。
活动负责人表示,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活棋子”,候鸟迁徙更是生态环境质量的“晴雨表”,但受栖息地破坏、非法猎捕交易、气候变化等影响,其生存面临挑战。而青少年作为未来生态保护的主力军,对本土物种、保护法规的认知仍有盲区,此次连州多部门打破壁垒、整合资源,主动走进校园,通过“沉浸式展览+案例化普法+专业化讲解”模式,将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从“书本”搬到“眼前”,推动形成“青少年带动家庭、家庭影响社会”的生态保护链条。
活动现场,室外展区率先成为学子们的“生态探索角”。展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大熊猫、中华鲟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展台上,连州本地常见的白鹇等鸟类标本生动吸睛。工作人员穿梭其间,结合展品细致讲解本土物种的生活习性与生态价值,让“保护对象就在身边”不再是抽象概念。循环播放的宣传视频中,连州本地野生动物实拍画面鲜活灵动,候鸟迁徙的唯美场景与非法猎捕的警示镜头形成强烈对比,潜移默化中拉近了学生与生态保护的距离。

室内课堂。通讯员供图
室内课堂干货密集、直击要点。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州中学法治副校长刘海燕以“案例+法律”为切入点,拆解野生动物保护“三要件”判断法:行为对象须为国家保护动物(含一级、二级及“三有”保护动物)、实施猎捕买卖等行为、主观上知情,三者兼具即便未成年、不盈利,也构成违法。同时结合两起典型案例敲响警钟:孙某某网购4只画眉观赏,即便放生仍被罚款3万元;山区农户陈某某为护鹰嘴桃张网捕鸟,致200余只“三有”保护鸟类死亡,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清远市行政区域自2022年8月1日起禁猎至2027年7月31日,张网、毒杀等均属禁用方法,切勿因‘护农’而‘违法’。”刘海燕特别提醒,要牢记“先保护,再核实”原则,不捕捉、不伤害、不买卖任何不认识的野生动物。广东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敏则聚焦“候鸟保护”主题,结合连州地处候鸟迁徙通道的地理特点,讲解本地鸟类资源与迁徙规律等知识,并现场传授“安全举报三步走”,让保护知识真正转化为可操作的行动指南。
“以前觉得保护动物是保护大熊猫,现在才知道身边的麻雀、壁虎都要守护,也能分辨捕鸟网跟防鸟网的区别了。”活动结束后,学生小陈表示受益匪浅。本次活动是多部门协同合作,通过整合自然保护区、检察院、公安、林业等多方资源,构建起“政企校”联动立体宣传体系推进生态科普连续的一次实践探索,以引导青少年成为生态保护的“宣传员”与“践行者”为着力点,进一步激活全民保护生态热情。
记者:周璐 通讯员 徐秋怡
编辑:卢蕴琪
校对:杨可
编审:李诚
编委:樊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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