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三个月!清远六部门联合整治房地产经纪市场

清远日报  2026-09-29 17:15

9月29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六部门联合印发《清远市2026年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于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从业资质、经营行为、服务收费、信息发布、资金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五大类突出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将实现监管“全覆盖”,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房地产经纪服务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整治对象包含各类房地产经纪企业、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线下门店,从事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新房分销代理的经纪主体。同时,在短视频、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开展房产推介、交易咨询的涉房自媒体账号及运营主体纳入监管范围,做到线上线下同步整治、机构人员一体监管。全市各相关部门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经纪机构与从业人员。

据悉,此次整治瞄准房地产行业五大类突出问题:重点查处经营场所信息公示不到位,未按要求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明、人员信息、收费标准等行为;严查违规收费,打击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捆绑收费,禁止从业人员以个人名义接单收费;严厉整治违规信息发布,严禁编造楼市谣言、哄抬房价、隐瞒房源信息赚取差价、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紧盯交易资金安全,严禁经纪机构代收、挪用购房资金,不得诱导签订“阴阳合同”、协助违规套取公积金、信贷资金;同时整治分割出租、为禁售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其他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开通了多条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市民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反映线索,也可拨打市及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举报电话,或发送邮件至qyjzjjscj@163.com。相关部门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实行专人核查、限时处置、闭环反馈,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


记者:何帆

编辑:洪会强

校对:康乐

编审:谭清梅

编委:黄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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