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财经曝光了一批号称“传承千年宫廷秘方”的网红护肤品。其中,以“玉肌散”“七子白”为代表的多款产品宣称“古方调配、纯天然草本、零添加、强效美白淡斑”,实则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无备案、无质检、无合规资质,核心原料中甚至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妆品禁用成分白芷。河南南阳随即对相关涉事企业立案调查,协调网络电商平台下架相关产品。
然而,比产品本身更引人关注的是涉事企业的“套证”手法——将本该以化妆品备案上市的产品,偷换为“保健外用品”备案身份,借此绕开化妆品备案审查,逃避监管。 “保健外用品”属于什么范畴?它为何会成为化妆品监管的灰色地带?
保健外用品:监管鸿沟有多大?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秘书长杜洪向南方+记者指出,商家刻意钻不同品类监管门槛的漏洞,把实质属于护肤品、外用膏霜的商品,套用“保健外用用品”备案身份,以躲开化妆品严苛管控。
化妆品(妆字号)由国家药监局统一监管。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普通护肤品必须在省级药监局备案,特殊美白祛斑类产品需要国家级注册;化妆品上市前需要经过强制全套毒理、功效测评、皮肤刺激、重金属、微生物检测等。药监局对化妆品进行严格管控原料清单,白芷等上百种原料明令禁用;美白、淡斑、嫩肤等护肤功效宣传受到严格约束。整套备案、安全检测成本动辄几万至数十万,门槛极高。
而“保健外用品”执行的是地方/行业团体标准备案。按照《产品质量法》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保健用品属于“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产品”,目前不需要行政许可,适用市场自律和行业自律来管理。“保健外用品”的备案大多由地方保健用品协会、社会团体发放。例如,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备案证,只对生产条件负责,不代表对企业生产产品质量的认证;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的团体标准证书编号同样“不代表政府部门批准的生产文号”。
“消字号”同样沦为“避风港”
杜洪指出,除了“保健外用品”,“消字号”违法违规添加并以化妆品名义宣传销售,也是较为常见的另一类问题。
“消字号”(消毒产品,地方卫健部门监管)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字号产品仅需省级卫健部门审批,主要检测杀菌、抑菌效果,不强制要求毒理、皮肤刺激、风险评估检测,且原料目录不受化妆品禁用清单约束。这意味着,在化妆品中明令禁止的白芷、激素等成分,通过“消字号”备案可以“合法”绕过审查。
相比“保健外用品”,“消字号”假装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则更为常见。尤其在婴幼儿护肤领域,打着“纯天然”“草本”“无激素”旗号的“激素宝宝霜”乱象,近两三年间频繁被曝光,其共同手法,正是将本应归属化妆品或药品监管的产品,备案为“消字号”,借此绕过严格的化妆品原料管控和上市前审查。
2026年,多款“消字号”儿童面霜被检出氯倍他索丙酸酯、氯倍他索丁酸酯等强效激素,部分企业刻意使用新型激素规避检测。同年5月,广西十安公司生产的“仙艾宝宝专用止痒霜”等“消字号”产品因非法添加违禁成分,公安机关抓获涉案人员37人。同年6月,最高法、国家市监总局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一家医药科技公司生产的“安肤霜”检出多种糖皮质激素,法定代表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24年,“红色蜗牛婴初霜”被检出禁用原料他克莫司(免疫抑制剂),非法添加他克莫司的化妆品可能导致使用者(尤其是婴幼儿)出现皮肤毒性、免疫系统抑制及潜在的长期健康风险 。。生产方广州中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吊销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被终身禁业,同年9月更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令人料想不到的是,该企业实际控制人早在2021年就因添加禁用成分被终身禁业,却“换壳经营”继续生产。
从“玉肌散”到“激素宝宝霜”,从“保健外用品”到“消字号”,变的是产品名称和备案类型,不变的是商家利用监管缝隙“换皮”上市、牟取暴利的本质。
多头管理为何导致监管真空?
“保健外用品”“消字号”之所以成为化妆品的“避风港”,根源在于监管层面的三重短板:
一是权责分割,多头管理。 化妆品归国家药监局监管,“保健外用品”归市场监管部门、地方行业协会管理,“消字号”归卫健部门管理。记者查询发现,截至2026年,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保健用品管理办法,各地标准不一。多头监管之下,容易出现监管真空。
二是备案门槛悬殊,上市前后监管脱节。 “保健外用品”和“消字号”上市前几乎不审核配方,只做上市后随机抽检。这意味着大量问题产品在上市前没有任何审查,消费者成了“小白鼠”。
三是线上渠道隐蔽性强,监管排查难度高。 直播电商流量庞大、货品更新速度快,大量小众作坊式“古法膏、手工面膜”隐蔽售卖。央视曝光后,多款号称古法护肤的“玉肌散”仍在多个电商平台持续售卖。
此外,很多消费者分不清妆字号、保健用品、消字号、日用品,很容易被“草本、古方、纯天然”话术误导。
来源:央视财经
编辑:李志芳
校对:蔡硕
编审:谭清梅
编委:徐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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