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清新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梁伟航为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刘志华清远市清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范秋萍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蓝新容清远市清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
温振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志锋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欧露霜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接受:
蓝新容辞去清远市清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来源:清新发布
编辑:陈维新
校对:何建鹏
主编:蔡硕
编审:刘厚斌
编委:樊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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